新西兰出台对Facebook等跨境数字公司征收数字服务税方案

Source: istock.com

【新西兰中文1NEWS】拟议的数字服务税(digital services tax,DST)已经正式发布,以确保在新西兰的跨境数字公司不再享受当地企业无法享受的税收优惠。

财政部长格兰特·罗伯逊(Grant Robertson)表示,拟议的税收将适用于Uber,AirBnb,Facebook,YouTube和Instagram等网站。

他说:“数字服务税将被限定于某些高度数字化的商业模式。它不适用于商品或服务的销售,而是适用于依赖用户群来获取广告或数据收入的数字平台。”

目前,经合组织就这方面正在讨论一项国际商定的解决方案,罗伯逊先生说:“但如果经合组织今年无法取得足够的进展,我们需要一个临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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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按现代商业惯例,特别是数字化,意味着公司可以在不对收入或营业额征税的情况下,显着参与一个国家的经济生活。”

每年新西兰跨境数字服务的价值估计约为27亿纽币。“我们对数字服务税的收入估计在3000万纽币到8000万纽币之间,这取决于这项税收的设计方式。”

如果经合组织提出国际解决方案,将废除这项数字服务税。

税收的两个选项是:

  • 改变现行的国际所得税规则,经合组织和20国集团大型经济体正在讨论这一选择。
  • 对在新西兰运营的高度数字化跨国公司所获得的特定收入,征收3%的单独数字服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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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英国,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奥地利和印度在内的许多国家已经颁布或宣布了数字服务税,而欧盟和澳大利亚正在就此问题进行咨询。

数字服务税不适用于商品或服务,而是适用于依赖用户群的数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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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可能包括Facebook等社交媒体网站,YouTube或Instagram等内容共享网站,提供Uber,Airbnb和eBay等中介服务的网站,以及其他通过在线广告获得收入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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